37. Foucault 提出課程隱含規訓權力,它也是一種發展性的權力,讓個人的願景融入組織
願景中,同時達成個人及組織目標,此為課程領導藝術的極致,看似無為,卻是有
治。此描述以下何種概念?
(A) 課程美學
(B) 課程慎思
(C) 課程統整
(D) 課程治理
統計: A(1009), B(852), C(428), D(1962), E(0) #2932315
詳解 (共 7 筆)
傅科
- 法國 哲學家和歷史學家、(後)結構主義、新哲學代表人物,
- 重新闡述知識、權力與機構(institution)之間的關係
- 認為權力與知識是一體兩面,互為構成要素,權力內在於知識,而知識便是權力。而執行社會控制的機構,如教育機構、精神病院乃至監獄,基本上都是壓迫性的。由於有了知識體系,就可以透過機構來掌控人的行為。
- 論點:權力長期下來透過家庭、學校、大眾媒體、監獄、醫院等媒介,持續地管教人類這個生命體,因此我們才會看似無法擺脫自動服從的命運。我們會自己看著辦,會自動讀書、工作、賺錢,甚至還會相信這一切都是自己所期盼的。如:課表和學校鐘聲也是在潛移默化中要求我們去遵守,去配合作息。
- 課程治理:試圖以治理性的概念解決在權力分析的脈絡下無法處理的問題,尤其是權力與規範化的關係問題 。由此可理解爲何傅柯理論發展,出現以治理性概念取代權力概念的傾向。
- 著作:⟪規訓與懲罰⟫
傅科相關重點--整理自摩友筆記
分析規訓權力的核心問題在於,權力如何透過各種規訓技術,促進個人身體的 「規範化」(normalisation)。相關權力分析的主要材料,乃是十八世紀歐洲社會所逐 漸發展及普及化的規訓機構,如監獄、軍隊、學校、工廠等。規訓技術的研究並非將「規訓」化約為個人生命的壓制,而已開始注意,權力如何積極地增強和運用個體 人力。《規訓與懲罰》已著重權力技術的生產作用,但權力的壓迫面卻仍然比權力的生產面更為突顯(這是許多學者批評傅柯權力觀過於消極、身體觀過於被動的理由)。然在《知識的意志》中,傅柯對此問題的反思更加深刻:探討權力生產作用的焦點從規訓「身體」的技術轉移到管理「生命」的技術,並以「性特質」作為兩者之間的中介者。由1976 年的法蘭西學院課程《必頇保衛社會》可知,傅柯在出版《規訓與懲罰》的同時或不久之後,已開始思考所謂「非規訓的新權力技術」。
在討論權力、生命和技術的過程中,對自己生命的美學工作逐漸受重視。雙面的生命權力(即針對身體和針對人口的權力),被更具理論彈性的「治理性」 (gouvernementalité)概念所取代。傅柯以治理性的概念連接「治理自我」 (gouvernement de soi)與「治理他人」(gouvernement des autres)所包含的生命技術。
傅柯乃試圖以治理性的概念解決在權力分析的脈絡下無法處理的問 題,尤其是權力與規範化的關係問題。由此可理解爲何傅柯理論發展,出現以治理 性概念取代權力概念的傾向。他似乎越來越清楚意識到,權力概念難以擺脫「規訓」 的聯想,於是放棄兩種權力技術的分辨;或說,他以「規範化」表達規訓權力與調 節權力的關係,並使得治理的活動能包括個體和集體的面相,貫穿既控制又生養生 命的管理。從治理藝術或治理技術的說法開始,傅柯便投入科技、技術和藝術等詞 彙的語言遊戲。
節錄自:https://www.litphil.sinica.edu.tw/public/people/researchers/Heubel,%20Fabian/24_何乏筆_從權力技術到美學修養_哲學與文化.pdf
在治理藝術中,任務變成同時向上和向下兩個方向進行:向上的連續性指的是想把國家治理好的人,首先要學會如何治理自己,如何治理自己的財產,如何治理家業,然後才能成功地治理國家。也有一種向下的連續性:當一個國家運轉良好的時候,家長就知道如何照料家人,如何照料他的財產和家業,依此類推,這也意味著個人將按照他所應該做的那樣行事。這條下行線開始被稱為治安(police)。對君主的調教保證著治理形式向上的連續性,而治安保證著治理形式向下的連續性,這連續性的中心詞彙是對家庭的治理,稱為經濟(economy)。
因此治理的藝術就是如何把經濟─即在家庭範圍內管理人、物、財產的正確方式,使家運亨通的正確方式─把父親(當時為父權社會)對其家庭的這種無微不至的專注引入到對國家的管理中。
Guillaume de La Perrière書中寫到「治理就是爲了便利的目的而安排的對事情的正確處理」。領土是君權和主權的根本基礎,但理解治理與事的關聯,則是人與事的交織。這裡舉出船的例子,治理一艘船意味著什麽?很清楚,它意味著你不光要對這些船員負責,你還要對船舶及貨物負責;照料一艘船還意味著你要認真考慮風暴和礁石;照料一艘船就是這樣的活動,這種活動要在需要照料的船員和需要照料的船舶之間,要在需要安全運抵港口的貨物和所有這些不測(風暴、礁石等等)之間,建立起一種關係;這就是治理一艘船的特點。治家也是如此。治理家務或治理家庭,其實質並不是衛護家庭財産;與治家關聯的其實是組成家庭的每個人,以及他們的財産和幸福。治家意味著認真考慮所有可能突然降臨的情況,像出生和死亡,以及所有可能做的事,像與其他家庭的聯姻;這種管理的一般形式就是治理的特徵;相比而言,對家庭而言的地産問題,對君主而言奪取領土主權的問題,只是相對次要的事情。真正重要的是這種人與事的複合體;財産和領土只是其中的變數。
治理有它自己的終極目的(finality),主權是一種純粹的(pure and simple)權利,而不是「共同的善」,主權的目的就是行使主權。善(the good)就是對法律的服從,因此對主權來說,善就是人民應當服從主權。如果他是個好君主,他就必須把「共同福利和所有人的得救」作爲自己的目標。
? 傅柯(Michel Foucault)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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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哲學家與歷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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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結構主義、後現代思想、新哲學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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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探討知識、權力、機構之間的關係
? 核心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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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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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與權力並非分離,而是互為條件、相互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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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透過知識運作,而知識生產本身也蘊含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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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滲透性與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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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不僅來自國家或法律,而是深入家庭、學校、醫院、監獄、大眾媒體等日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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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到「規訓」(discipline)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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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監控與自動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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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內化規範,開始「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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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依照課表上課、聽鐘聲作息,彷彿是「自己選擇」卻其實是被權力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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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教育相關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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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機構即社會控制機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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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課程是進行規訓的機制,塑造「可管理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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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只是知識傳授,更是權力運作的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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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治理(Governmen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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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釋權力如何透過規範進行統治,傅柯提出「治理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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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如何透過制度設計與文化機制,引導人們「自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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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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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訓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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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現代社會如何從肉體懲罰轉向心理與行為的規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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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只是象徵,整個社會都是「規訓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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