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得擔任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總代理人?
(A)該商品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承銷機構
(B)該商品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分公司
(C)該商品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
(D)該商品保證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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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9), B(98), C(30), D(40), E(0) #979935
統計: A(259), B(98), C(30), D(40), E(0) #979935
詳解 (共 2 筆)
#1483009
題目打錯了 選項B是母公司 答案是A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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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779
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 )。其未設有分公司者,應由下列規定之該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母 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以下簡稱總代理人): 一、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境外子公司之在臺分 公司。 二、保證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境外子公 司之在臺分公司。
所以(B)只能為發行人 不得重複擔任總代理人
題目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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