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臺南市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國小特殊教育專業科目#127242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國小特教科專業知能
73.新修訂的《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中,若以純音聽力檢查,以下何者達到聽覺障礙的鑑定標準?(A)未滿七歲達二十五分貝以上(B)七歲以上達二十一分貝以上(C)任一耳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四千赫聽閾平均值達五十分貝以上(D)任一耳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四千赫聽閾平均值達四十分貝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