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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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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與民事訟送法#9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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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與民事訟送法#99121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民法組)︰民事身分與民事訟送法#99121
科目: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事身分法與民事訴訟法
年份:
108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皆已成年之夫妻甲、乙協議離婚,且雙方基於自由意願與清楚意識以書面予以約定,該書面 上並有證人丙、丁之簽名,嗣後甲乙雙方共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但一年後 甲與戊再婚時,乙竟出面主張甲戊之間的婚姻為重婚,自己仍然為甲之配偶。請問:乙如此 主張在法律上可能的理由為何?其是否能夠成立?甲乙、甲戊間之婚姻·效力如何?甲成之間若是在民國85年結婚、95年結婚還是在105年結婚,是否會有不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