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4年 - 104身心障礙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數甲#74448
年份:104年
科目:身障升大專-數甲
17. 投擲一顆公正骰子(亦即每一面出現的機率均為 ),若出現 4、5 或 6 點, 就以出現的數字做為所得到的分數;若出現 1、2 或 3 點,則再擲一次,並 以兩次投擲的點數和做為所得到的分數。請問所得到分數的期望值為下列哪 一個選項? (A) (B) 4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