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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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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
科目:
學校營養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桃園市108年度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暨公立幼兒園契約護理人員_營養師試卷#79164
年份:
108年
科目:
學校營養師
74.下列何者不是第二軌(個案審查)健康食品魚油產品所規 範的事項?
(A) 所含ω-3 脂肪酸,純度為30-50%
(B) 每日攝取量所含之ω-3 脂肪酸至少應達1.0 g,但不 得超過2.0 g
(C) 以傳統供食用之藻油類萃取製成之產品亦包含在內
(D) ω-3 脂肪酸應為三酸甘油酯形式,純度為EPA、 DHA 之總和計算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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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Joy (邀請碼133634)
B1 · 2022/02/09
推薦的詳解#5335193
未解鎖
法規名稱:魚油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發布日期:...
(共 43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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