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向乙借款新台幣(下同)三百萬元屆期不還,丙為甲之普通保證人,乙屢次向甲 催討欠款皆無效果。乙乃以甲、丙為共同被告向法院訴請甲、丙應連帶返還借款三 百萬元。言詞辯論時,甲辯稱其未欠乙錢,而丙則未到場。問:甲之答辯效力是否 及於丙?若法院審理之後,認為甲確實欠乙三百萬元而丙確為保證人,法院應如何 判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