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DSM-5之輕型認知障礙症診斷準則,個案會表現一項或多項認知功能些許得比以前的認知表現降低,且認知缺損不干擾日常活動獨立進行,並排除認知缺損只由譫妄引起,或是另一精神疾病做更好解釋。
首先要先建立個案的病前認知功能基準線,可透過晤談主要照顧者詳細詢問個案的過去史、職業史、教育史,並考慮到個案文化、時空背景。不同時空、文化背景下,會使個案的教育程度與職業史有不同意義。除了教育程度、職業經歷以外,生活方式、過去病史,以及平常從事的興趣愛好,都可能影響個案在不同認知功能上的表現。
在神經心理測驗工具部分,選擇認知篩檢工具以了解個案的認知功能表現,使用GDS與NPI評估是否有情緒困擾和精神症狀。認知篩檢工具可以使用MMSE、CASI或是MOCA,測量注意力、執行功能和學習記憶等表現,配合使用CDR以評估個案關於記憶力、定向感、問題解決能力等認知功能,此外也可以蒐集個案在社區活動能力、家居嗜好與自我照顧功能是否仍持獨立進行的水準,並澄清是否有補償策略或比以前感覺較為困難。測驗完成後選擇符合個案人口變項的常模分數對照,看個案與常模分數差距以決定是否缺損,以DSM-5的判斷標準認為輕型認知障礙症在常模上與正常表現會差1到2個標準差內,或介於第3到第16百分位數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