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移民二等 - 行政法研究#78487
科目:行政法研究
年份:108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甲為大陸地區人民並經內政部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內政部發給甲依親 居留證,經一次延長後,有效期間至民國 108 年 12 月 20 日。甲於民國 108 年 6 月 7 日申請在臺長期居留,內政部以其所屬移民署 A 專勤隊實 地訪查、對甲以及甲依親對象乙面談結果,審認有足夠事實認為甲無正 當理由未與乙共同居住,且甲與乙間婚姻之真實性,並無法以相關說詞 及證據獲得證明,乃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 許可辦法(居留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否准甲長期居留許可之申請並廢止 甲之依親居留許可及註銷甲之依親居留證,並請甲於收到處分書之翌日 起 10 日內申請出境,如未依規定申請出境或逾期未出境,得強制甲出境。 甲認為 A 專勤隊對乙之面談有重大瑕疵,蓋乙患有嚴重認知障礙、記憶 缺損等腦部問題,根本無法正確回答 A 專勤隊所提出之問題,且面談紀 錄並未逐字逐句記錄,僅記載對甲不利之事實,內容顯然有所疏漏,面 談紀錄之真實性令人質疑。甲因此欲對內政部否准甲長期居留許可之申 請並廢止甲依親居留許可及註銷甲依親居留證之處分提出救濟。

申論題內容

⑵為證明甲之主張有理由,甲向內政部申請提供 A 專勤隊對乙面談之影 音光碟,內政部是否得拒絕提供?(20 分) 參考法條 居留許可辦法第 8 條 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申請人,應依相關法規及移民署之通知,接受面(訪)談。 申請人之配偶及其他親屬,移民署認有面(訪)談之必要者,亦同。 居留許可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 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 不許可其再申請:1.……2.……3.有事實足認其無正當理由未與依親對象共同居住,或有 關婚姻真實性之說詞、證據不符。4.5.6.7.……。 居留許可辦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長期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 止其許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 許可其再申請:1.……2.……3.有事實足認其無正當理由未與依親對象共同居住,或有關 婚姻真實性之說詞、證據不符。4.5.6.7.……。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第 1 項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1.……2.公開或提供有礙 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 自由、財產者。3.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 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4.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等業 務,而取得或製作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對象之相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 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者。5.……6.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 人之公開發表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 同意者,不在此限。7.8.9.……。 代號:80150 頁次: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