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7歲陳先生,無藥物過敏史,5年前確診癲癇後長期使用carbamazepine及clonazepam。近期因痛風服用allopurinol,2週後出現雙眼結膜炎症狀,臉頰、頸部及胸口紅腫及皮疹,以及喉嚨痛、口腔 潰爛,2日後開始高燒而至急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能的診斷之一為Stevens-Johnson syndrome(SJS)
(B)最有可能造成陳先生目前狀況的藥品為allopurinol
(C)除了藥品外,感染及食物也可能是導致目前症狀的原因
(D)欲確認真正的致病藥品,可於症狀緩解後再次嘗試給與
統計: A(15), B(23), C(19), D(195), E(0) #3489215
詳解 (共 5 筆)
1. 為什麼 (D) 是錯的? (絕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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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風險: SJS/TEN 是一種危及生命的嚴重皮膚過敏反應,死亡率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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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激發 (Re-challenge) 的後果: 如果病人對某藥已經發生過 SJS,再次接觸該藥物(Re-challenge)會誘發免疫系統產生更快速、更猛烈的攻擊,可能導致病情迅速惡化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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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對於 SJS/TEN 這類嚴重藥物過敏 (SCAR),臨床準則是 「終身禁用 (Avoidance for life)」 該疑似藥物及結構類似藥物,絕對不可以為了確認診斷而拿病人的命去試藥。
2. 案例分析:為什麼是 SJS 與 Allopurin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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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狀特徵 (符合 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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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膜潰爛: 雙眼結膜炎、口腔潰爛、喉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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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表現: 臉頸胸紅腫、皮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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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症狀: 發高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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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典型的 SJS 前驅症狀與臨床表現,所以 (A) 診斷為 SJS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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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是誰? (時間點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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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amazepine (卡巴氮平): 雖然它也是 SJS 的惡名昭彰藥物,但病人已經吃 「5 年」 了。SJS 通常發生在服藥後的 4 天至 4 週內。吃 5 年才發生過敏的機率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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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opurinol (別嘌呤醇): 病人是 「近期」 才開始吃,且在 「2 週後」 出現症狀。這完全符合 Allopurinol 引起 SJS 的潛伏期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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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時間點指證歷歷,兇手最可能是 Allopurinol,所以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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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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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藥物是 SJS 最常見的成因,但在少數情況下,黴漿菌感染 (Mycoplasma pneumoniae) 或病毒感染確實也可能誘發類似的症狀,所以 (C) 的敘述在學理上也是保留的正確選項(雖然本案藥物機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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