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台灣選擇權市場於 2018 年 2 月 6 日,發生所謂的【0206 選擇權價格波動事件】,當日股市盤 中曾大跌 646 點,一般來說,賣出買權的部位在股價下跌時,買權價值下降,應該可賺進權利 金,然而,當日許多賣出買權的投資人被強迫以漲停價回補賣出買權部位,因而造成嚴重損失。 請具體說明造成買權漲停的原因為何? 其中必須敘明是由哪些風險造成買權賣方投資人大幅 虧損。(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