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是指企業如何運用資源,創造出有價值的產品,以取得競爭優勢,並創造顧客價值,其包含的元素如下:
生產與作業職能、行銷職能、財務職能、人力資源職能。
商業模式係指企業創造價值的核心邏輯,價值不只是創造利潤,一包含員工、客戶、股東、合作夥伴提供的價值。
商業模式已經成為掛在創業者和風險投資者嘴邊的一個名詞。幾乎每一個人都確信,有了一個好的商業模式,成功就有了一半的保證。那麼,到底什麼是商業模式?它包含什麼要素,又有哪些常見類型呢?
用最直白的話告訴大家:商業模式就是公司通過什麼途徑或方式來賺錢?簡言之,飲料公司通過賣飲料來賺錢;快遞公司通過送快遞來賺錢;網路公司通過點擊率來賺錢;通信公司通過收話費賺錢;超市通過平臺和倉儲來賺錢等等。只要有賺錢的地兒,就有商業模式存在。
商業模式是一個比較新的名詞。儘管它第一次出現在50年代,但直到90年代才開始被廣泛使用和傳播。今天,雖然這一名詞出現的頻度極高,關於它的定義仍然沒有一個權威的版本。目前相對比較貼切的說法是:
商業模式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係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路和關係資本(Relationship Capital)等藉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並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商業模式的概念
商業模式的定義:為實現客戶價值最大化,把能使企業運行的內外各要素整合起來,形成一個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獨特核心競爭力的運行系統,並通過最優實現形式滿足客戶需求、實現客戶價值,同時使系統達成持續贏利目標的整體解決方案。[1]
人們在文獻中使用商業模式這一名詞的時候,往往模糊了兩種不同的含義:一類作者簡單地用它來指公司如何從事商業的具體方法和途徑,另一類作者則更強調模型方面的意義。這兩者實質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泛指一個公司從事商業的方式,而後者指的是這種方式的概念化。後一觀點的支持者們提出了一些由要素及其之間關係構成的參考模型(ReferenceModel),用以描述公司的商業模式。
商業模式是一個非常寬泛的概念,通常所說的的跟商業模式有關的說法很多,包括運營模式、盈利模式、B2B模式、B2C模式、“滑鼠加水泥”模式、廣告收益模式等等,不一而足。商業模式是一種簡化的商業邏輯,依然需要用一些元素來描述這種邏輯。
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即公司通過其產品和服務所能向消費者提供的價值。價值主張確認公司對消費者的實用意義。(sheneshi.cn收集)
消費者目標群體(Target Customer Segments):即公司所瞄準的消費者群體。這些群體具有某些共性,從而使公司能夠(針對這些共性)創造價值。定義消費者群體的過程也被稱為市場劃分(market segmentation)。
分銷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s):即公司用來接觸消費者的各種途徑。這裡闡述了公司如何開拓市場。它涉及到公司的市場和分銷策略。
客戶關係(Customer Relationships):即公司同其消費者群體之間所建立的聯繫。通常所說的客戶關係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與此相關。
價值配置(Value Configurations):即資源和活動的配置。
核心能力(Core Capabilities):即公司執行其商業模式所需的能力和資格。
合作伙伴網路(Partner Network):即公司同其他公司之間為有效地提供價值並實現其商業化而形成合作關係網路。這也描述了公司的商業聯盟(Business Alliances)範圍。
成本結構(Cost Structure):即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的貨幣描述。
收入模型(Revenue Model):即公司通過各種收入流(Revenue Flow)來創造財富的途徑。
泰莫斯定義商業模式是指一個完整的產品、服務和信息流體系,包括每一個參與者和其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以及每一個參與者的潛在利益和相應的收益來源和方式。在分析商業模式過程中,主要關註一類企業在市場中與用戶、供應商、其他合作辦的關係,尤其是彼此間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
商業模式的設計是商業策略(Business Strategy)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將商業模式實施到公司的組織結構(包括機構設置、工作流和人力資源等)及系統(包括IT架構和生產線等)中去則是商業運作(Business Operations)的一部分。這裡必須要清楚區分兩個容易混淆的名詞:業務建模(Business Modeling)通常指的是在操作層面上的業務流程設計(Business Process Design);而商業模式和商業模式設計指的則是在公司戰略層面上對商業邏輯(Business Logic)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