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 檢察官以選舉賄賂罪名起訴甲。

2. 設若起訴書表示,里長乙乃甲的賄選樁腳,並援引警方於調查本案時向電信業者調取的通聯紀錄作為證物,證明乙在被當場查獲現金賄款之前,與甲有頻繁的電話聯繫。審判中甲主張,警方調取通聯紀錄欠缺法律授權依據,不得採為裁判基礎。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