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規範,陳小姐於同一觀光旅館連續工作十年,分娩前後停止 工作,觀光旅館依法給予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給予方式為下列哪一項?
(A)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
(B)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打九折
(C)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打八折
(D)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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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0), C(0), D(0), E(0) #2124369

詳解 (共 1 筆)

#3711592

勞動基準法

第 50 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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